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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消费者保护运动:推动制定产品责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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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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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世界经济发生了较大变化,进出口商品急剧增加对人们的生活构造和消费行动都产生了较大影响。在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的经济持续繁荣下,日本国内的消费生活愈加成熟,同时一些新的消费维权问题也显现出来。
一是信用卡的普及,使高额债务和多重债务问题越来越严重;二是企业欺诈事件有所增加;三是面对高龄化和信息化等社会的急剧变化,法律制度不能及时调整。面对这样的问题,日本的消费者团体开展了多方面的运动。以全国访问贩卖法改正推进协议会为中心,消费者团体、律师等开展了访问贩卖法改正运动,实现了访问贩卖法和传销法的修订。另外,各地方对于本地的《消费者条例》没有有效发挥遏制恶劣商家的作用问题进行了反省,并着手修改《消费者条例》。
另一方面,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日本的消费者组织广泛开展了保护环境和遏制公害的运动,从生活整体上把握环境问题和消费者问题,绿色消费运动开始抬头。此外,为了实现消费者主权,还开展了推动制定产品责任法(PL法)和信息公开法的运动,为20世纪90年代的消费者运动打下了基础。
1991年11月,日本的消费者组织召开了第30届全国消费者大会,参加人数达1250人,大会分7个分会,采纳了56项决议,其中包括要求制定产品责任法的决议和反对大米自由进口,提高粮食自给率,追求食品安全的特别决议,并且大力宣传来自消费者的环境宣言。
1991年,部分消费者团体成立了推动制定产品责任法联络会,但是,PL法的制定遭到了经济界以中小零散企业尚未作好准备为理由的强烈反对。为了推动立法,全国各地结成了许多PL法联络会,积极开展活动,要求制定PL法。PL法全国联络会于1993年7月召开了消费者要求制定PL法7·1集会,强烈呼吁尽快制定产品责任法。在这种社会舆论的强烈要求下,1994年6月的日本第129次国会通过了制定PL法的决议。PL法实施后,企业团体相继成立了接受投诉和处理纷争的商谈窗口,政府和地方自治体也建立和扩充了能够查明事故原因、处理纠纷的机构。
在推动PL法立法之外,日本的消费者组织还积极推动信息公开法规。最早制定信息公开制度的地区是山形县金山街,于1982年制定了信息公开条例。此后各地方相继制度化,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日本全国有284个团体制定了信息公开条例或大纲。但是国家级的信息公开制度尚未制定。消费者团体于1995年5月结成了信息公开法市民网,目标是“从保护消费者的立场出发,制定真正的信息公开法,为劣质商品的立证发挥有效机能”,并总结了信息公开法的9个原则。
日本的消费者组织认为,在经济发展与科技发展互相作用的今天,消费者的生活质量未必是真正提高了。今后,环境问题、有持续发展可能的农业和有机农业等问题的重要性将日益凸显,如何克服其中难题将成为21世纪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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