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产品的销售者都有哪些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4 08:52
人浏览
产品质量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
  (1)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2)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4)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5)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6)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7)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