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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跟团出游被坑怎么维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20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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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暑假跟团出游被坑怎么维权?暑假跟团出游容易发生旅客与旅行社之间的旅游纠纷,比如旅行社不经旅客同意知情,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只收钱不服务等单方违约行为。针对旅行社的单方违约行为,旅客首先要搜集保管好相关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进行索赔,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旅客常遇的旅游纠纷

  旅行社在收取游客的费用后,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只收钱不提供服务,旅行社单方违约。旅行社在收取游客的费用后,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只收钱不提供服务;旅游经营者提供的旅游服务明显“缩水”;旅游经营者造成游客行李物品损失;旅游经营者欺诈游客,损害游客利益。比如向游客推荐、兜售假冒伪劣商品,巧立名目、中途擅自增加游客费用等。导游人员把导游变成“导购”,哄骗游客到某商店购物,从中索取回扣,或直接向游客索要小费等。

  二、旅客的维权途径

  首先,游客要注意对证据的保存,如票据的保存等。

  旅客有证据说明旅行社侵权的,可以向旅行社索赔:

  1、索赔条件

  索赔请求人应是旅游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或其合法代理人;有明确的侵权旅行社;有具体的赔偿请求;有证据材料;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赔偿范围。

  2、索赔程序

  赔偿请求人应向旅游质监所递交写明下列要件的赔偿请求书:请求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单位及联络方式;侵权旅行社的名称、参加旅行团的团名及出发日期;赔偿的要求及理由;有关证据材料。

  质监所接到投诉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应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对符合条件的赔偿请求,质监所应要求侵权方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主动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解决纠纷,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

  对协商处理失败的,质监所应提出赔偿处理意见,责成侵权方对游客进行赔偿,或直接动用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游客进行赔偿。

  赔偿请求人对质监所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质监所申请复议;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旅游服务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一年。逾期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暑假出游安全提示:

  1、乘车要注意索要票据和购买保险;

  2、在宾馆住宿要保留好票据,贵重物品要交柜并索要单据;

  3、购物要慎重,避免上当受骗;

  4、与陌生人的接触要慎重,时刻保持警惕性。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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