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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内摔伤消费者获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1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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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白云区的张女士在一家洗浴中心消费时滑倒,致使头部、肩部及手腕处受伤。经白云区龚家寨工商所调解,该洗浴中心补偿消费者800元。

  据了解,张女士在洗浴中心淋浴处的一小巷内滑倒后,右手腕当场流血,摔伤较重,后经诊断为皮肤裂伤,并缝合了四针。张女士认为,洗浴中心没有在其滑倒的地方设立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标识,对此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于是便找到该中心负责人,要求报销医药费,同时提出补偿误工费等2000余元。双方因达不成协议,消费者遂反映到工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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