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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在工地受伤谁担责

精神病人在工地受伤谁担责

工伤赔偿 2020-05-07 人浏览

律师解答

精神病人在工地受伤,工地上的管理者应当对精神病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工地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造成精神病人损害的,工地不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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