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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资金信托兑付及收益分配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1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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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华信信托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职责,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现华信·星海1号房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二年期)将进行信托资金的兑付及信托收益分配。

  资金信托名称:华信·星海1号房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二年期)

  资金信托成立日:2008年6月16日

  资金信托到期日:2010年6月16日

  优先受益人资金信托年收益率:8.75%

  约定将信托本金及收益划至受益人理财卡的,受益人请持华信信托理财卡、本人身份证明到大连西岗区大公街34号华信信托公司理财中心办理。到期未领取的信托本金及收益,华信信托按同期金融同业存款利率支付受益人代保管期间的收益。

  约定将信托本金及收益划至受益人指定银行账户的,信托本金及收益将自分配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划至受益人指定银行账户。

  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大公街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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