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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静诉前代理人侵权 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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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2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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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硕案主角黄静以接受采访侵犯自己名誉权为由,一纸诉状将自己的前任代理律师崔某诉至法院,索赔100万元。记者今日获悉,宣武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

  指控律师

  公开泄露原告隐私

  黄静起诉称:2006年3月,她向华硕电脑公司维权被刑事拘留,其母委托崔某代理她在侦查阶段涉嫌敲诈勒索一案。侦查阶段结束后,崔某因业务不精被终止了委托代理关系。

  2008年12月3日,黄静现代理人周成宇参加凤凰卫视中文台《一虎一席谈》节目录制时,崔某伙同他人前往节目录制现场,以黄静代理人的身份宣称掌握办案材料,现场透露内幕,并对周成宇进行人身攻击。

  其后,崔某又多次伙同他人向《北京青年报》、《新京报》、《京华时报》等媒体公开其在看守所与黄静谈话的笔录原件,泄露黄静的隐私。

  谈话笔录原件自2006年以来一直封存于包诚律所,包诚律所应当对该文件承担保管义务,不得随意让人调阅或者借出。但该笔录原件被人借出并在媒体上公布,严重泄露国家秘密及原告隐私。

  崔某先后多次以执业律师身份接受媒体采访,公开泄露原告隐私,浩光律所应当知道但并未制止,没有尽到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监督和管理义务。

  诉讼要求

  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黄静认为,被告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更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但却出于利益驱动,公然在多家媒体大肆泄露原告隐私。

  所谓“黄静代理律师反戈”、“揭穿黄静谎言看守所内外口供不符”之类的不实报道,对原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黄静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崔某、崔某所在的浩光律所、保存材料的包诚律所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删除所有涉案侵权内容。

  黄静还起诉要求被告在凤凰卫视中文台公开道歉,并在《北京青年报》、《新京报》、《京华时报》、《燕赵都市报》、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等媒体头版或首页上刊登经原告认可的道歉声明。

  此外,要求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万元,支付本案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取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3万元。

  法院目前已经正式立案。

  追访原告

  黄静没想到被律师出卖

  今天上午,记者就此案采访了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

  周成宇介绍,黄静当初曾经十分信任崔某,但没想到崔某解除代理关系后,从去年开始便很奇怪地多次在媒体上发表对黄静不利的言论。黄静为此非常生气和失望,没想到律师会出卖自己。

  周成宇表示,获得的赔偿黄静将会全部捐献给中华慈善总会,用于救助地震灾区孤残儿童。

  被告说法

  律师崔某:我不怕打官司

  “当律师还怕打官司吗?事情只会越辩越明。”上午,被告崔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黄静的起诉就是对他的诬告。

  对于被指责业务水平不行,崔某说,当初他给黄静所做的就是无罪辩护:“如果是我的水平不行,这些意见后来为什么会被检察机关采纳?”

  崔某称,双方后来之所以解除委托关系,是因为黄静的母亲给他打电话,说每天都有很多律师打电话要求免费代理,希望他也能给黄静免费代理,他没有同意。

  崔某还表示,当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只限于侦查阶段做辩护,所以在黄静涉嫌敲诈案侦查阶段结束后,双方就自然终止了委托关系。

  针对媒体上关于“黄静代理律师反戈”的内容,崔某说:“我永远不可能反戈。虽然黄静现在把我告了,但我仍然相信她是无罪的。”

  崔某说,作为黄静原辩护律师,他始终相信黄静是清白的,他会永远为了维护黄静的利益发言。他表示自己从未在媒体透露过黄静的隐私和笔录详情,也从未发表过对黄静不利的言论。

  对于此次诉讼,崔某表示“刚开始时曾有一些压力”,但现在心情已经很平静了,而且对黄静的行为感到不解。他还表示,如果这件事对他产生负面影响,他也可能会起诉黄静。

  文/记者王巍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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