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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年度报告:刊首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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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寒雪梅中尽,春风柳上归。在这万物复苏、希望萌生之际,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再一次向我们走来。

  在历史的坐标上,这是华夏大地上的第二十五个3·15,也是本报倾力打造的《中国3·15年度报告》第五次呈献在读者面前。

  本报自创刊以来,高举消费维权的旗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大声鼓呼,为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而倾注心力。五年来,每一份《中国3·15年度报告》都忠实地记录了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所取得的每一次进步以及为之所付出的泪水和艰辛。

  刚刚过去的这一个3·15年度,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最严峻考验的一年。我国的消费环境同样暗礁密布,险滩重重。但我们欣喜地看到,经过十三亿人民的团结拼搏,我国经济成功“保8”;消费市场在中央扩大居民消费政策的强力拉动之下,克服无数艰难险阻,赢得“风景这边独好”:2009年全年汽车销售1364万辆,增长46.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际增长16.9%,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

  事非经过不知难。中国的消费账单在赢得全球喝彩的同时,也克服了重重障碍,绕过了层层陷阱。

  回望过去的一年,一系列阻碍消费的坚冰被打破:宾馆12点结账行规被突破,公路养路费被取消,浙江杭州市推行无障碍退货,广西南宁市试点取消商品房预售……这些令人欣慰的突破和进展,滋润着消费者的心田,推动着消费维权事业向更高层次迈进。

  回望上一个3·15年度,我们为行走在消费维权道路上的勇敢而坚韧的实践者大声喝彩,他们用自己的身体力行喊出了消费者的心声,捍卫了消费者的权益:为了挑战“逢听必涨”,刘天晓“扔出了手中的矿泉水”;陶宏开“炮轰”不良网游,王雅军挑战图书限价令……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赢得了社会的尊崇,也为和谐消费环境的建设增添了一抹亮色。

  站在新世纪第二个十年的消费维权门坎上,回望三十年改革开放,我国的消费环境越来越健康,消费市场越来越成熟,中国的消费维权事业再一次挺立于历史的新起点。

  展望新的一年,与消费维权紧密相连的多部法律法规将在更新领域、更高层次上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锋利的维权之剑:即将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必将成为保障公民权利的重器;刚刚施行的新修订的《保险法》更加凸显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施行不久的《旅行社条例》在游客权益保护、旅行社经营规范等方面有了更具操作性的规定……

  展望新的一年,在多项利民新政的护佑下,中国消费市场必将更加火爆:新医改将为亿万消费者免去后顾之忧;“国家养老”体系启动,八亿农民“老有所养”的千年梦想有望变成现实;各地政府纷纷出手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告别蜗居不再是梦;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刺激消费增长;国家启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

  展望新的一年,作为消费维权主力军的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继续高度关注民生,在不断提高消费维权的及时性、便捷性的同时,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加快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高水平的维权工作夯实群众信赖支持工商行政管理的根基。工商机关市场监管水平的提升,必将为全面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0年要 “巩固扩大传统消费,积极培育信息、旅游、文化、健身、培训、养老、家庭服务等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继续实施和完善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幅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完善家电、汽车以旧换新和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真正让广大群众得到实惠”。

  东方风来满眼春。在3·15这个平凡而又特殊的日子,我们再一次凝聚多方智慧,倾力打造《中国3·15年度报告》,以此祝愿我们伟大的祖国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祝愿我国的消费维权事业再谱新篇章,再创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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