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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3·15年度报告 新政篇:惠民利民总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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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2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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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对于中国而言,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既有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以及神七上天的大喜,也有遭受冰雪灾害、汶川大地震的悲怆;既有年初的通胀过热,又有岁末的国际金融风暴。越是在困难的时刻,解决民生问题越发显得重要。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各种惠民政策陆续制定,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方案出台、“家电下乡”政策在全国推广、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大幕拉开……这些新政处处着眼民生,不断给百姓的生活带来新的可喜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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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亿元撬动百姓消费欲望
政策亮点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了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一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推进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六是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七是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八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明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等社保对象待遇水平,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九是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十是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初步匡算,实施上述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
政策意义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我国政府出手4万亿元,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规模之大,动作之快,让世人瞩目。4万亿元的投资目的性明确,就是要挖掘国内市场的潜力,扩大内需,从而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4万亿元的投资方案最终指向的目标其实就是要解决两个消费不足,即消费能力不足和消费信心不足。解决两个消费不足,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4万亿元刺激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中就包含有“提高明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等社保对象待遇水平,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等内容。当然,居民收入的提高,也需要税负的减免相配套。把国人的储蓄意愿,转化为消费信心,就要完善包括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4万亿元的投资计划中“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增加社会福利、改善民生的举措,都将有利于完善当前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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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政策亮点
    2008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同时,《决定》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政策意义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七届三中全会,我国改革开放已走过30年历程,农村的改革也风雨兼程地走过了30个年头。从土地承包到如今的土地流转,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已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时代主题。《决定》强调了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开辟了农村土地入市通道,让农民以土地权益合法分享工业化和城镇化成果。全面补偿失地农民权益,提出了土地管理“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四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既提出了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和方略,更突出了通过改革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主题,其中土地制度改革的内容是文件的亮点和突破点,为我国农村下一步的改革发展树立了航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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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大幕拉开
政策亮点
    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计划,从2009年到2011年,我国将重点抓好5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3年内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2010年,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和供应保障体系,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县级医院(含中医院)、乡镇卫生院、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和困难地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制定并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增加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经费标准。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今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监管机制,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初步测算,3年内各级政府预计投入8500亿元。
政策意义
    万众瞩目的新医改方案从征求意见到落地实施,经历了社会意志100多天的考验,也算是十多年来意义最重大的改革措施之一。这个主导未来几年内医疗改革走向的方案开始步入我们的生活,这些改革将给老百姓看病带来更多的便利和实惠,对我国社会经济其他各个方面的作用会在今后的发展进程中逐渐显示出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改革,也是一项极为艰巨和复杂的改革。这一举措首先是明确了新医改方案的时间表,明确了五大改革方向。新方案披露了未来3年内各级政府预计投入8500亿元。这个投入不大可能产生泡沫的后遗症,因为它是真正落实到民生上,是货真价实的扩大内需。可以想见,今后3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显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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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就业政策打出“组合拳”
政策亮点
    2009年2月10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从稳定就业、扩大就业、鼓励创业等6个方面规定了26项应对失业的政策举措,目的在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局势”。《通知》要求切实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努力确保就业形势基本稳定。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延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提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通知》还要求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完善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延长其学习与科研相结合的时间。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08年12月20日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政策意义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一个直接的后果是失业率上升,这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必须应对的严峻挑战。解决就业是当前最大的民生问题,这不仅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关系到能否真正有效地走出国际金融危机对我们的影响。在现有的经济环境下,解决这道难题第一责任人是各级政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局势,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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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从紧箍咒到有选择扶持
政策亮点
    尽管从2007年年末开始,楼市已经显出疲态,但是国家出于“双防”(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物价上涨转为全面通货膨胀)的考虑,去年上半年,在财政和货币政策上,楼市宏观调控政策继续严格执行。然而,随着房屋成交量持续下降,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的出现,楼市新政开始转向。2008年9月16日,央行宣布下调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0.27个百分点——这是2004年10月29日以来的首次降息;紧缩性政策释放出“松动”的信号,之后,连续5次降息。在此之前,成都长沙、西安等地已经纷纷出台了地方楼市新政策。
    2008年10月下旬,财政部和央行几乎同时发布政策,宣布自当年11月1日起,对个人住房购买超过两年的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同时,规定首次购房贷款可以首付两成、享受利率7折的优惠。其中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时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励住房消费的收费减免政策。2008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年内计划投资9000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平均每年投资3000亿元。
政策意义
    2008年可以说是楼市政策年。从加息到降息,从继续宏观调控到采取有选择的扶持政策,从买房送汽车到买房送户口,从降价促销到打折销售,2008年的楼市进入了深度调整期。没有哪一年会像2008年一样,楼市的政策有如此重大的变化。面对楼市接连出现的变化,不少百姓仍然在观望,政策见效尚需时日。然而,我们看到,价格适中的楼盘卖得火热,所以,对开发商来说,与其羞羞答答地打折,不如干干脆脆地降价。令人欣慰的是,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楼市“组合拳”,有望补上保障房“短腿”,让住房供给实现两条腿走路。这意味着,2008年“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楼市调控思路,有望逐渐从理念变为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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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税费改革尘埃落定
政策亮点
    2008年12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并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方案》取消了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6项收费,并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同时,将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6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政策意义
“费改税”经历了十几年的酝酿,终于实施了。“费改税”旨在用调增消费税替代养路费等收费,实际上是将五花八门的收费改为征税,达到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及其机制的目的。同时,成品油用量较大的行业势必增加支出,特别是交通运输业、农业和出租车等行业。《方案》提出,国家将对粮农、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的扶持,凸显了国家对困难群体、公益行业的关注。近年来,大量汽车进入家庭改善了老百姓的出行条件,但同时也带来了能源的大量消耗和环境污染等问题,“费改税”通过多用油多缴税的政策设计,凸显了政府节能减排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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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政策暖民心
政策亮点
    2008年11月30日,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宣布,从2008年1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到14个省区市,并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另外,下乡家电也从原来的4个增到8个,除了之前推出的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之外,新增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它们和彩电等产品同样享受国家13%的补贴。各个省区市可以根据各地区不同的需求,在这4个产品中选择两个进行推广。
    据商务部和财政部预测,连续4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4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财政部表示,实施这一政策的目标是用4年左右时间基本使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使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由目前的近20年缩小到10年,同时优势企业可基本形成以农村市场为导向的家电生产和流通体系,让农民长期受益。
政策意义
    实际上,自2007年12月起,“家电下乡”就已经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进行了试点,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运行带来的挑战,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家电实行财政补贴,是我国扩大内需尤其是挖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缓解家电行业困境、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家电下乡”补贴是我国政府在扩大内需、解决现实经济问题方面采取的创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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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义务教育全免学杂费
政策亮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8年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会议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即“两免一补”。据教育部统计,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后,每位学生每年可免交190-350元不等的费用。仅此项政策,将惠及全国城市2.59万所中小学的2821万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强,我国政府开始直面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2006年,西部农村地区率先实施“两免一补”政策;2007年春天,这项惠民政策,推广到中东部农村地区;2008年春天,我国在北京、天津上海等16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进行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试点;2008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政策意义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2008年9月1日,一个必将被历史所铭记的日子——在这一天,我国真正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这是几十年前甚至几年前,人们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必然要求。从2006年至2008年3年间,政府坚定决心,加大投入,逐步完成了从农村到城市,从试点到推广,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杂费的进程,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大步。我国3年来所推行的一系列义务教育法规、举措,切合国情,应合民意,保障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质,保障了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全面实现教育公平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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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汽车购置税为车市加油
政策亮点
    2009年1月14日,汽车振兴规划正式出台,国家将从5个方面提振汽车产业发展。其中规定,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1.6升及以下的汽车购置税将下调至5%。以一辆价值10万元的汽车为例,购置税减半后,消费者可节省4274元。4000多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将大大促进小排量汽车的发展。
政策意义
    影响2009年车市的首要因素是消费者的信心,因此政府出台上述措施,能迅速提升消费者的信心,带动国民经济各相关产业的发展。由于中小排量的车型本身价格不高,这部分购车者对价格的敏感度是最高的,因此预计购置税的调整能够较有效地刺激市场销量。国家仅仅对1.6升排量以下的汽车减半征收购置税,体现了国家既支持汽车进入家庭,同时又重视节能环保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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