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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二药民事索赔案终审 11受害人获赔350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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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2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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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药受害者在医院接受治疗。(资料图)

    经典判词

  “法院认为: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拟吊销“齐二药”《药品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2006年7月起,有受害者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中山三院告上法庭索赔。

  ●2008年1月23日,“齐二药”事件中索赔额最高的受害者任贞朝未能等到一审判决,遗憾离世。

  ●2008年4月29日,在“齐二药”事件中被指控刑事犯罪的相关责任人员,在广州市中院接受一审公开宣判。“齐二药”的5名被告人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4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8年6月26日,“齐二药”民事部分系列赔偿案件一审宣判,四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赔偿350万余元。

  ●昨日,该案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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