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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对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做出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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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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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宁夏自治区工商局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了“政府领导、工商主抓、教育联动、消协运作、学校配合、部门协作、社会支持”的长效工作机制。2009年6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县人民政府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青少年消费教育与维权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政府成立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各级政府领导直接抓,将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全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局长马云海指出“消费教育与维权‘进校园、进课堂’抓住了源头,抓住了关键,抓住了根本,是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广大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治本之策,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要把加强青少年消费教育和消费维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创新工作来抓”。

    自治区局多次主动邀请自治区人大、政协的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工商部门视察指导消费教育工作,了解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感受建设成果。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建国作出了批示:“这是工商和消费维权工作的一个创新,充分体现了对人民的负责和对后代负责的精神。希望宁夏自治区工商局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继续创新,建立起中小学生消费安全长效机制”。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慧在视察消费教育工作后指出,“消费教育与维权‘进校园、进课堂’是工商部门、消协、教育部门的一项创新和亮点工作,找到了消费维权工作的一个突破口。认识到位,抓得紧、抓得实、抓出了成效。要总结提升,加强考核,常年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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