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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谨防电动车维修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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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7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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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昌11月28日专电(记者李美娟)针对不少消费者反映电动车维修难的问题,南昌市工商部门日前提醒消费者,谨防电动车“维修陷阱”。

洪城路是南昌市的电动车一条街,分管洪城路的南昌市徐坊工商分局副局长刘敏指出,由于国家对电动车还没有统一的“三包”规定,各个厂家目前是自行推出“三包”规定,导致不少消费者利益受损害后维权难。为此,工商部门提醒,谨防电动车三大“维修陷阱”。

一是换配件保修期计算玩手段。电动车经销商在为消费者更换配件后,并不是从更换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包”期,而是仍旧从整车购买之日起计算,这样就无形中缩短了免费售后服务的时间。有些消费者没有注意这些细节,导致自己的权益受损。

二是维修不记录事后不承认。一般情况下,产品多次维修是可以退换的,然而一些商家为了逃避责任,在给消费者维修电动车后从来不填维修记录。当消费者多次维修仍解决不了问题要求退换时,经销商则不承认多次维修,而消费者也不能拿出维修记录证明。

三是以谎言拖延“三包”期使免费服务变收费服务。如工商部门接到一消费者反映,购买电动车后用了10个月,发现电瓶不能继续使用,于是找经销商交涉,却被告之店里没有新电瓶,要换新电瓶则要等厂家发货。两个月后,经销商通知该消费者,电瓶到了,但电瓶已经过了厂家承诺为期一年的“三包”期,所以换新电瓶要收费。

工商界人士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应检查随车是否配备齐全了保修卡、说明书、厂家承诺书等,特别应留意保修卡上生产厂家是否对“三包”作出约定,包括“三包”期限、退换货条件、折旧率等内容,且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和保修记录卡。同时,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任何维修、服务商定的协议,都要形成文字材料或写进发票,以便发生纠纷时留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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