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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过保修期工商调解获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7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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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五坑村的刘某今年5月买了一部农用车跑运输,不到半年发动机连杆断裂,厂家以超过保修公里数为由,不愿承担责任。11月23日,经宁德市工商局12315台调解,厂家同意向刘某支付2700元赔偿款。
这款标注“铁武林”牌的农用小四轮车?是今年5月18日刘某在位于宁德市区的经销处购买的。10月16日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发动机的连杆断裂,造成其他配件损坏,经厂家指定的售后维修部修理,花了3900多元。厂家认为?刘某购车后未在规定的公里数内到厂家指定的售后点进行检修、保养,且已行驶16000多公里,超过厂家承诺的15000公里内免费保修的期限。12315台工作人员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后,进行了分析、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宁德市工商局12315台提醒消费者,目前有关新车售后保修期限、免费保养里程等主要是由生产厂家向消费者作出书面承诺,消费者要熟悉这些保修条款,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该市工商局12315台也敦促广大生产厂家,光有一纸保修承诺书不够,还要充分履行告知、提醒义务,避免消费者因一时疏忽造成权利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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