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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不缴费停止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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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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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燃气公司每年至少要对用户的燃气设施检修1次



燃气计量装置维护、更新费用户应该承担多少?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二十八次会议上获悉,省政府日前提交了提请审议《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其中对燃气计量装置维护等费用进行了新规定。昨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洪长平作了关于《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初步审查报告。



表前费用企业承担



针对燃气计量装置费用谁来出的问题,《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非居民用户和燃气计量装置设置在住宅内的居民用户,其燃气计量装置和装置前燃气设施的维护、更新费用,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燃气计量装置后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维护、更新费用,由用户承担。



修订草案中同时对住宅公共部分的燃气计量装置费用进行了规定。燃气计量装置设置在居民住宅公共部位的,燃气管道进户墙外侧(含墙体部分)燃气设置的维护、更新费用,由燃气经营企业承担。燃气管道进户墙内侧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维护、更新费用,由用户承担。



两次不缴费停止供气



用户用了燃气就要按时缴费,如果不缴费会有什么后果呢?在本次审议的《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此有明确规定。



据悉,用户逾期未交燃气费,经两次以上催告知后仍不交付的用户,将会被中止供气。但是用户交纳燃气费用后,燃气经营企业要在24小时内恢复供气。



修订草案还规定,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因突发事故造成降压供气或者停止供气,必须及时通知用户。因为施工、检修等原因停止供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



设施每年至少检一次



修订草案加强了对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燃气经营企业必须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以及安全责任等制度。



燃气经营企业要定期对燃气计量装置、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燃气器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居民用户的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每年至少要一次。



燃气经营企业如果没有每年定期对用户燃气装置进行检查,处1万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并对用户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同时还规定,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强制用户购买其制定的燃气器具和和相关产品。(记者 曾静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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