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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缩水 开发商退赔多交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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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4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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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9日,一位78岁的石大爷来到射洪县消委投诉:称他于2003年在某建筑开发商处购买房一套,购房合同上写清了面积和总金额,没有写单价,消费者当时也忽略了这事,房子成交后,到房产证办下来后,才发现合同上的面积与产权证的面积相差5.41平方米,在结算时,老板不承认少了面积,还无理说是讲套卖,更不愿意退还多交房款2500元,双方发生争执。县消委接到投诉后,及时组织双方协商调解,反复做双方工作,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退还消费者多交房款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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