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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工商揭示电视购物“七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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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5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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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目前,电视购物、网络购物己经成为消费者购物的一种新途径,它在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消费者带来不少烦恼。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公布了电视购物存在的7个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购物。
近期,哈尔滨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多起消费者针对电视购物的申诉。通过对相关申诉进行综合分析,工商人员发现目前电视购物普遍存在“七宗罪”。
一是夸大产品功能,主要是一些增高、美容、丰胸、减肥等产品。
二是请名人代言,聘请名人代言促销,以欺骗消费者。
三是虚构权威信息,打着国外某著名大学的旗号,杜撰一些并不存在的科研机构或者著名科学家。
四是特技处理,用特技处理消费者使用产品前后的对比照片或图像来证明产品的效果。
五是暴利,部分电视购物产品售价超过出厂价10倍。
六是逃避监管,不少电视购物公司注册地址是假的,找不到真正的法定代表人。
七是无售后服务,大多电视购物是异地做广告异地经营。
哈尔滨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电视购物时要事先掌握选购商品的相关信息,不可听信广告中绝对化的承诺;最好选择在本地有经销商,有售后服务网点的产品;注意索要和保存购物发票等凭证,并要求商家用书面形式作出售后服务承诺;尽量采用货到付款的购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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