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购买不合格产品 求助消委会获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1-15 06:51
人浏览

5月11日,达县碑庙镇的石某因购买了不合格的板材、油漆,在达县消委碑庙分会的帮助下,获得了600元的赔偿。

石某于2006年4月22日,在该镇的建材经销商曾某的门市上购买了6张木工板和两组油漆用于房屋装修,购买金额600元。石某在使用过程中才发现板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油漆已经过期,便找到经营者论理,未能达成协议,投诉到达县消委碑庙分会。

经组织双方调解,达成了由经营者退还油漆款240元,重新调换合格板材6张,价值360元的协议。经营者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由碑庙工商所给予行政处罚400元。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