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刚买的新表居然不走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6 11:22
人浏览

花1000元新购置的手表,一周时间居然就“罢工”了,近日小姐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不开心的事。到底是使用不当还是本身的质量问题呢?09年8月24日德清县消保委接到了这起投诉。

小姐反映:她于09年8月8日在德清武康一家钟表店花1000元购买了一款女式手表,由于款式小巧大方,商家还介绍该表有镀金成分,同时承诺7天之内出现问题给予调换或退货,所以十分喜欢。可是只戴了一星期,到8月14日晚上手表居然停止不走了。第二天即将表拿到该店,店主表示拿去厂里调换。几天后,接到店主电话,说是只能修理不能调换。如果真能修好,自己也就算了。可是在8月24日再一次见到表时,发现该表已被修的不成样子,手表表面居然还有褪色现象,与之前的新表明显不一样了,怀疑手表并没有送到厂方维修,而是商家自行修理的,当即表示要退掉手表,但商家不同意。无奈只能找消保委投诉。

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召集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商家表示不同意退货,只同意补偿100元给潘小姐,让小姐将修好的表拿回去戴,一个月之内再出现故障,马上给予调换,而且该表小姐使用后表面也有损伤。而消费者潘小姐坚持要退掉手表,理由是当初购买时商家承诺7天之内手表有质量问题是可以调换或退货的,而且“三包”规定也可以退货,表面是修理造成的。工作人员见双方僵持不下,随后进行了耐心劝导:手表质量问题是明显存在的,双方都认了。根据国家“三包”规定,购买手表七天之内,消费者是可以选择更换或退货的。表面损伤问题现在也无法取证,希望双方各作让步。

最后经过调解,商家同意退还给小姐900元,小姐表示满意。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