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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表被盗 物管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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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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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溪县消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因电表被盗,产生的消费纠纷。经南溪县消委会调解,由南溪镇某物管公司补偿一台电表费用。

消费者李女士在某小区购买一套住房,装修好还未搬去住,2008年7月18日晚,消费者李女士去已装修好的房子看一看,走至4楼过道发现自己的电表(统一挂在楼道外)被盗。消费者李女士找到某物管公司,某物管公司派管理员进行现场勘察,确认电表被盗。并答复:“向领导汇报尽快跟你们解决。”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结果事后,消费者李女士多次电话联系某物管公司,一直采取拖的态度,8天了得不到解决,自己才联系供电局,重新安装一只新电表。消费者李女要求某物管公司支付这笔费用,但几经交涉未果。消费者李女士向南溪县消委会投诉,要求帮助解决。

南溪县消委会受理投诉后,当即派人进行调查了解,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的事实存在。经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由某物管公司补偿消费者李女士一台电表费用,为消费者消费者李女士挽回经济损失230.00元。

周元华 苏安明

200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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