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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通知:对直销市场经营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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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5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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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贾 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向各省区市工商局下发通知,要求自今年6月至9月,对直销市场的经营活动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摸清直销市场状况,掌握直销企业经营活动情况,发现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和规范化管理,教育销售人员队伍知法、守法,营造健康有序的直销市场环境。
国家工商总局在通知中指出,《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工商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直销监管,工作稳步推进。但直销市场仍处于初创阶段,直销企业违规情况时有发生。规范直销行为、维护直销市场秩序是工商机关面临的新任务,要高度重视直销市场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表明工商机关保护、支持合法经营,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的态度。当前要进一步强化企业守法经营的意识,落实各项监管工作,确保直销市场不出现问题,保证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
通知指出,此次检查的重点,对直销企业主要是检查其经营管理制度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招募在校学生为直销员、店铺雇佣直销员或以店铺为核心的团队计酬、未经批准开展直销、披露信息不完整准确、不按规定办理退换货等问题,以及服务网点功能、培训主体或培训内容方面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同时了解掌握其被批准为直销企业以来,是否发生公司或分支机构、店铺、直销员违规受到工商机关处罚的情况。
对相关的非直销企业包括申请直销企业,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直销招募、培训、销售活动,是否存在打着“直销”、“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旗号从事传销的活动。对于正在申请直销的企业,要了解掌握近5年违规受到工商机关处罚的情况。
此项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工商机关检查和巩固总结4个阶段。国家工商总局在通知中指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直销企业注册地省工商局负责对该直销企业的检查,各省工商局负责对直销企业在本省经营活动的检查,直销企业的省级分支机构组织其辖区的自查并配合当地工商机关的检查。通知建议直销企业以自查为契机,组织一次对所属机构和人员包括销售人员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再学习,守法经营再教育。直销企业自查结束后,要向所在地省工商局报送自查及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举报投诉的线索和企业报送的情况,开展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强行政指导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企业严格自律和规范经营;从严整治直销市场秩序,坚决依法查处直销企业的违规活动。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从严处理,同时记录在案;对不听劝阻、不及时整改并再次出现问题的,除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外,直销企业要承担管理责任。对擅自从事直销或打着直销等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其他企业,查实后坚决整治。对群众反映比较多、曾经出现过问题的企业,要重点指导自查、重点进行检查;对实行团队计酬、招募在校学生、非直销企业从事直销的,要从严处罚;对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还要针对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告诫警示,督促限期整改。
通知指出,各地工商机关要按照总局关于“四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检查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对直销市场检查、巡查、网上监管、办理投诉举报、企业信用管理等日常监管机制;规范与直销企业定期沟通情况、谈话提醒、告诫警示的行政指导制度;建立监管责任制、内部信息沟通、监管档案等基础性制度,不断掌握新的情况,经常分析问题,完善监管措施,巩固检查成果。
通知指出,各地工商机关要把握政策,依法办事,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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