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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机票超售现象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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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3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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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票超售,即航空公司的航班实际订座大于飞机客舱内可利用的座位,这样做的目的是为避免座位空置带来的损失。国外航空公司有超售惯例,但一般基于两个前提,即事先告知和事后赔偿。一段时间以来,国内许多航空公司在实行超售时,往往不事先告知且事后赔偿不力,导致消费纠纷频发。近日,浙江省温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受理了多起航空公司机票超售引发的消费纠纷后,向温州市工商局龙湾分局发出建议函,建议行政管理部门对机票超售这一欺诈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今年2月5日,温州市民黄先生偕亲戚朋友一行8人,准备乘坐由温州飞往深圳的ZH9966/15FEB航班。当黄先生一行到达机场准备领登机牌时,被告知8人中有两人的机票由于超售无法登机。黄先生不解,为何通过正规途径在航空公司购买的机票会有人上不了飞机?经了解得知,该航空公司本次航班共有127个座位,为提高航班座位利用率,航空公司共卖出了129张机票。当时正值春节旅游高峰,129个已订机票全部在机场办理了登机手续,造成了黄先生一行出现两个“溢出”的订座。航空公司表示安排另外的航班送这两个人,又由于当天没有深圳航班,航空公司只能安排这两个人飞往广州,再安排车辆送他们前往深圳。为表示歉意,航空公司答应赔偿这两人每人300元。黄先生表示不能接受,他认为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航空公司超售机票,导致无法登机,打乱了他们一家旅游预定的时间和路线;多番周折,也严重影响了外出旅游的好心情。因此,黄先生要求航空公司除了赔偿超售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赔偿其精神损失,共计5万元。由于双方要求的赔偿金额差距太大,无法协商调解。
  温州市消保委秘书长陈朝霞表示,作为销售方航空公司没向旅客说明所售机票暗含的超售性质,剥夺了购票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明显侵犯了旅客的正当权益。如果该航空公司事先告知消费者超售情况,那么消费者就可以选择是否继续购买该航班的机票。买与不买的决定权在乘客自己。目前,各航空公司采取暗箱操作的超售行为,明显带有欺诈嫌疑。
  据悉,就航空公司暗中进行的超售行为,温州市消保委已经向温州市工商局龙湾分局发出建议函,建议行政管理部门对超售这一欺诈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记者从温州市工商局龙湾分局了解到,目前工商部门已经对此事立案调查,近期将作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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