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本想补一补岂料拉肚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6 18:10
人浏览

购买的西洋参口服液,保质期内出现变质现象,食用后消费者出现身体不适,经工商部门调解获得400元的赔偿。

近日,消费者毛先生在新桥国鼎路某药店购买一盒西洋参口服液,在保质期内出现变质现象,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遂要求药店解决,但双方就赔偿一事协商不下,于是毛先生向瓯海消费委投诉。

接诉后,瓯海消委新桥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消费者毛先生食用该西洋参口服液后,出现呕吐腹泻,自己到私人医院挂了点滴开了药服用,但未开据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现场无相关证据证明是食用该西洋参而造成身体不适的,但在现场工作人员查看该西洋参口服液,发现里面有沉淀物疑似变质现象,最后,在消委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药店赔偿消费者毛先生400元。

在此瓯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若食用了变质食品而造成身体不适的,一定要到正规的医院做检查,并开据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以此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