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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秋出游:游客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7-16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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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中秋小长假即将来临,很多市民会选择举家出游。出游本是十分开心的一件事,但也是存在风险的,如果出游前没有做好准备,又或者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则可能会发生很多意外。中秋出游,游客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教您在享受假期的同时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旅行—选好旅行社最重要

  旅游一定要选择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旅行社,才能保证你旅游的愉快和顺利。

  正规旅行社应取得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分社、服务网点的登记证明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报名时要看清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旅游业务范围是经过严格核准的,必须在营业执照中注明。

  目前,我国旅行社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出境旅游服务、国内旅游服务、赴台旅游服务、入境旅游服务等四个种类。

  出境旅游服务是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及赴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国内旅游服务是指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赴台旅游服务是指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定的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依据《旅行社条例》、《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台湾地区旅游,代办旅游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安排餐饮、住宿、游览等服务活动。

  旅游者要与旅行社签订由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团队国内旅游合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

  游客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page]
  一、在旅游目的地的选择上,不要只盯着著名景点和热点地区。

  出游前多留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选择一些新开发的景区,随团走一些新组合的路线会更有收获。

  二、想要不花冤枉钱,并物有所值,您最好先做到:找正规旅行社,乘“游”字头大巴车,到开放的景点去。

  三、学会签合同,保护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

  根据旅游是先交钱、后上路的消费特点,旅游合同自然成为旅游者的护身符。旅游者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还要明确旅游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明确旅行社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以后的旅行中,双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诺。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办事,像改变住宿酒店星级、降低用餐标准等,旅游者要将其违约事实和造成的后果真实记录下来,以便今后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反之,旅游者的协议变更,如暂时离团、返回等也要事先通报旅行社,并达成书面协议。

  四、购物慎重,不要花钱买陷阱。

  购物是旅游的六要素之一,出游购物能带给旅游者更多的乐趣。但是,旅游者购物一定要量体裁衣。特别是旅游区的商品一般比普通商店的定价要高一些,建议旅游者不妨购置一些价值不高,但有特色的纪念品,既可满足购物欲望,又给自己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

  五、如果在旅游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应尽快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或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解决处理。

  要理性维权,避免过激行为,扩大损失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遇到旅行社违约时,与导游等旅游服务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生纠纷,要尽量沟通、协商解决。出门前,先记下组团社的联系电话和投诉电话。旅途中出现问题时,先与地接社导游或领队多沟通,不能解决时,再与组团社联系,要求妥善处理。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比如拒绝上车、登机、登船、中断旅行,这样将使自己的损失扩大,属于维权过当,扩大部分的损失将不会得到赔偿。如果现场交涉后,仍无法解决,游客可在返程后再追究旅行社违约赔偿责任。

  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否想到拿起自己手中的“武器”去投诉[page]
  一般来说,发生旅游纠纷,可先与旅行社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被法院受理的案件,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将不再受理。

  游客在旅行过程中遇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立即去当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如果游客已旅行归来,可到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递交投诉状。

  学会“投诉”为“防患于未然”之举,也将更好地提高消费者的法规意识,完善旅游服务质量。

  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四、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如何投诉

  首先是投诉人与投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其次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旅游投诉一般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并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国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投诉日期;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所在地;

  (三)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投诉事项比较简单的,投诉人可以口头投诉,由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记录或者登记,并告知被投诉人;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口头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并进行记录或者登记。

  投诉人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活动的,应当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权限。

  投诉人4人以上,以同一事由投诉同一被投诉人的,为共同投诉。

  共同投诉可以由投诉人推选1至3名代表进行投诉。代表人参加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投诉过程的行为,对全体投诉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投诉请求或者进行和解,应当经全体投诉人同意。[page]
  旅游投诉时效

  了解有关旅游投诉时效的规定,有助于投诉者及时提起投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受理、处理投诉。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了以下几种时效:

  一、投诉时效: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请求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效期是自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天内。

  二、受理时效: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在接到投诉状或口头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向投诉人送达《旅游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三、应诉答复时效:被投诉人应当在接到《旅游投诉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提出答辩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出门旅游十大提醒:

  一、准备好行装

  二、带好必备的药品

  三、了解国内外的民俗民风

  四、拿一张饭店的卡片

  五、了解饭店房间内的付费情况

  六、贵重物品要放总台保险柜

  七、购物时要慎重

  八、身上带钱要适量

  九、选择一家服务好信誉佳的旅行社很重要

  十、千万不要忘记带身份证、护照、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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