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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服务起纠纷   浪淘沙浴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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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5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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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湛XX的母亲于2003年1月30日下午到浪淘沙浴都洗浴,从蒸房出来去饮水机接水时,因地面积水,使其滑倒在地上,当场昏迷不醒,后被送到绵阳市骨科医院医治,诊断为:腰脊椎第二节爆裂性骨折,消费者认为,他们花钱消费,经营者应保证其服务安全。而浪淘沙浴都认为,消费者因患感冒才晕倒在地,责任不在他们。消费者湛XX于2003年2月9日投诉到绵阳消协。经调查,当事人现年55岁,事发当天确实患有感冒,但不免除浴都提醒、警示和采取预防措施责任。3月6日,当事人出院,用去医疗费34000元,经消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浪淘沙浴都一次性补偿消费者医疗费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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