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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骨使用劣质钢板致消费者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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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5 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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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杨红因车祸造成右股骨折,99年11月15日在苍溪县人民医院做接骨手术,2000年1月11日出院,2月20日晚觉得腿部疼痛,次日在医院照片发现钢板断裂,腿骨变形,医生决定作牵引手术。杨红被牵引39天后照片,发现其骨缝比原来还大,且膝盖无法弯曲。4月7日,又送至广元急救中心作了换钢板手术,取出的钢板螺孔断了半片,钢板上无任何标志。杨出院后,右膝盖也无法弯曲,伤残鉴定为九级。该县消协受理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并经多次做当事人工作,双方达成协议:由该县人民医院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各种费用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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