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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样品欺骗消费者消协调解退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5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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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王先生在海林市某灯具商店买了一款吊灯,价格480元,当时王先生在挑选灯具时,看的是样品灯,要求再出一盏新的灯,经营者以存放灯具的库房远为由,告诉消费者放心,绝对是新的,到时让送货员送去免费安装,回家等着就行了。王先生也就相信了经营者的话放心的回家等着,等送来灯具打开包装时,王先生发现灯盒里的灯具摆放的不规整,而且,灯罩上还有灰尘,螺丝并不是装在袋里,而是,散乱的放在盒里。王先生没有让送货员安装,随后来到商店理论,发现看的样品灯已被换了另一种灯具,更证明了自己的想法,送到家的这一盏灯是样品灯。王先生要求换一盏新的灯具,经营者见隐瞒不过去,只好说库里没有了,这是最后一盏。王先生要求退货,经营者以灯没有质量问题为由不给退,王先生非常的气愤,认为经营者欺骗了自己,只好到消协投诉。

  依据《消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在本案中,作为经营者有义务告知消费者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任消费者选择;做为消费者也有获知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协的工作人员严肃批评了经营者隐瞒事实真相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经营者也承认了因自己的错误,给消费者王先生的心理造成了伤害,经调解,经营者同意给退货款480元,并向王先生当面赔礼道歉,王先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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