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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轻信广告受骗吴宁分会冒雨追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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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5 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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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5日东阳市吴宁街道王老太夫妻俩来到吴宁消协分会投诉,称其在前一天听信药品推销员的推销介绍后购买了40盒“茶色素”药品,每盒304元,共计12160元,怀疑是被骗了,请求帮助退货,但又不知道推销员下落。这是王老太夫妻平时省吃简用留下的养老钱,发生这一事情后夫妻俩整日茶饭不香,精神负担很重。消协分会在吴宁工商所干部的配合下,通过艰苦努力,终于了解到两名药品推销员住在东阳城区某旅馆,但白天不在旅馆,也不知何时要离开东阳。考虑到事情紧急,当晚6时30分,吴宁工商所所领导带队冒着大雨,上门实施检查,发现药品推销资料中确实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但货款已上交给在宁波的一名主任。所领导当机立断先对两名推销员进行调查取证,几经周折,终于在晚上12点多钟才将货款追回。王老太夫妻及其子女们向吴宁工商所、消协分会干部表示了诚挚的谢意。

专家点评:本案中,消费者王某某听信推销员的推销介绍,购买了虚假宣传的产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或误导大众。”《消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吴宁工商所、消协分会干部急为群众所急,圆满地处理了这起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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