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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调处一啤酒瓶爆炸致眼残案消费者获赔偿87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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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4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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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浙江东阳横店保工委成功调处一起因啤酒瓶爆炸致残眼睛的投诉,某生产厂商赔偿消费者杨某各项费用87820元。

去年9月4日,消费者杨某在家将啤酒瓶放置地上时发生爆炸,导致右眼被炸伤。9月5日,杨某委托丈夫向横店消保工委投诉。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并积极帮助联系生产厂家,由厂家先行支付杨某医疗费3000元,待伤残鉴定书出来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赔偿。治疗期间因伤情需要,杨某做了右眼球摘除术。

今年5月杨某治愈后,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7级。经横店消保工委工作人员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在2010年5月14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啤酒生产厂家同意一次性赔偿杨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87820元。已于6月8日全部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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