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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渗油闹纠纷消协五天成功调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4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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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0日,经过龙泉市消协5天的调解,一起因汽车质量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厂家同意为消费者李某更换同型号的“五菱”小货车一辆。

在今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现场,龙泉消协接到一起汽车投诉:消费者李某于07年3月12日下午,从龙泉某汽车贸易公司购得“五菱牌”小货车一辆(价值35700元),第二天早上8点,李某就发现新车的发动机存在着渗油现象。对一辆买来还不到24小时的新车来说就存在着发动机渗油这种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对汽车质量极为不满,于是把问题车开到经销商处要求更换一辆新车, 但双方就更换和修理上存在着分歧,于是李某向市消协投诉。

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和当事人一起到汽车经销商处查看车辆,经过认真检查,发动机有渗油现象是由于发动机缸体存在着砂眼。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看,这是一起非常明显的汽车质量问题。根据《消法》规定,购买的产品自售出之日起七日内有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修理。针对这一情况,经销商为消费者所急,为消费者所想,积极配合消协的工作,主动和厂家取得联系并把事情的经过讲述清楚。

3月20日消协再次召集经销商、消费者进行调解,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汽车销售公司同意为李某调换一辆同型号新的“五菱”小货车。

消协从接到投诉到调解成功只用了短短的五天时间,李某对消协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大为称赞,对调解的结果也非常满意,称龙泉消协“真是消费者的保护神”。

(李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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