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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野猪仔死亡 消协帮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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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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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旺苍县消委成功调解一起野猪养殖纠纷。2007年1月31日,旺苍县木门镇双山村村民石军华在广元某牧业公司购野猪仔7只,付现金22700元,回家喂养20天后,因饲养技术问题, 4只先后死去,这可急坏了石军华。为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他找到牧业公司要求将剩下的3只退回,并终止合同,但遭到该公司的拒绝。万般无奈之下,石军华来到旺苍县消委,请求协助。

县消委接诉后,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该公司了解情况。原来,石军华在购买野猪仔后,并未向公司索要养殖方法,而公司方面也未向他主动提示饲养的注意事项,导致石军华在购回的野猪仔后因饲养不善死去4只。为最大限度地帮助石军华减少损失,经过县消委的耐心调解,牧业公司最终同意收回剩余的3只野猪仔,并对石军华进行现金补偿11500元。(卫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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