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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消委会调解失火纠纷化解双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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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4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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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辽宁省葫芦岛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董国文的办公室里,挂满了消费者送来的各式各样的锦旗,老百姓亲切地称消协工作人员为“消费者的娘家人”。日前,董国文又意外收到了一面来自某国产知名彩电企业送来的锦旗。
原来,葫芦岛市老城区的消费者安某在两年前购买了一台该企业生产的彩电,今年10月的一天,彩电突然冒烟起火。虽然消防队及时赶到扑灭了大火,但是,放彩电的卧室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消防部门的鉴定结果显示,彩电燃烧是失火原因。为此,消费者安某找到商场,要求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生产企业闻讯后派人来处理此事。在现场已遭到破坏的情况下,彩电生产企业表示愿意承担此次火灾事故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但是,双方在补偿数额上发生争议,协商未果后产生了矛盾。
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主动请消委会帮助调解纠纷。葫芦岛市消委会还是头一回遇到这样的情况,工作人员研究后认为,作为消费者的维权组织,站在广大消费者的立场上化解消费纠纷双方的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理所应当的。消委会工作人员首先让消费者安某列出火灾损失明细清单,再根据现场勘察,对照明细清单逐一确定损失补偿额度。最终,消费者安某对4万元的补偿结果非常满意。彩电生产企业也欣然接受了消委会的调解结果,双方的矛盾得到圆满解决。
葫芦岛市消委会秘书长董国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消委会既要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要帮助那些负责任的企业化解矛盾,使他们敢于承担责任,帮助他们树立诚信经营的意识,这样才能营造消费维权与企业发展的和谐氛围。这项工作作为消委会维权职能的延伸,也有益于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将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的消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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