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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浴出现裂缝 消协出面调解换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4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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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消费者高先生从诸城一瓷砖卫浴专卖店预定一台卫浴,2011年8月发现卫浴有裂缝,多次找销售商更换均未处理。无奈之下,消费者来到消协投诉,希望消协帮助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到投诉后,我们进行调查了解,确认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营者无证据证明是消费者人为造成的。依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商品和服务的质量难以检测和鉴定的,经营者应当提供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不能提供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消协工作人员耐心说服,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一台新卫浴。消费者非常满意。 (诸城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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