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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6-23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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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在生活中,如果消费者的权益被侵犯的时候,是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的,然后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不过这个相关部门究竟是哪些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

  一、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

  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3、在市场上倒卖、骗卖劣质商品的行为,凡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查处;需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协助。凡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协助。同一问题,不得重复处理。

  二、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应具备哪些材料

  消费者向消协投诉要提供文字材料或投诉人签字盖章的详细口述笔录。其内容如下:

  (1)投诉人的姓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2)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3)所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等;

  (4)受损害及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

  (5)凭证(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三、消费者权益受损向谁索赔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产品瑕疵责任,诉讼时效为1年)

  2、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产品缺陷责任,诉讼时效2年,最长不超过首次交付最初消费者10年期间)

  3、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4、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5、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6、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不提供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消费者的权益被侵害了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以及人民法院等六个部门进行投诉。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可以来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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