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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应注意维权,倡导生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5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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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值春夏之交,又遇“五一”小长假,外出旅游恰是时候。不少旅行社纷纷推出各种旅游套餐,以打折、优惠、生态旅游吸引消费者。近期,有关旅游方面的咨询投诉有所增加。为此,温州市消保委联合鹿城区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旅游消费应注意维权,倡导生态。

1、看清旅行社经营资格。旅行社是许可经营的行业,需经旅游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核准后方可经营,因此选择旅行社时要查看相关证照,同时要看清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有旅游业务。

2、要与旅行社签订规范合同。对旅游行程中的交通、住宿、餐饮服务,游览项目、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等进行明确约定,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并索要发票、合同等,以便日后维权所需。

3、警惕违规转团带来的后患。转团和拼团是旅行社业务中的常见现象。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转团的前提是必须征得游客的同意;旅行社未经旅游者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转团后发生服务质量问题,须由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旅行社承担责任。

4、慎重购买旅行社推荐的商品。旅行社或导游常拉消费者到指定的商店购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理性、谨慎,以免上当受骗。同时应索要购物发票或凭证,发现所购的商品属假冒伪劣的,可拨打当地的12315举报热线申诉举报投诉,或者向旅游质监部门投诉。

5、游客出游应购买相关旅游保险。旅游责任险是国家强制规定旅行社一定要承保的保险,但此险种仅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积极责任埋单,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则不在承保范围。因此消费者应根据自己旅游所需,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

6、倡导生态旅游保护自然环境。生态旅游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不应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因此,外出旅游尽量选择低碳出行,注意安全消费,提倡适度消费,保护自然环境,在享受旅游的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同时更要为后人留下更多的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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