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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消协消费警示:电视购物需谨慎 严防陷阱忽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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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5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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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购物以方便、快捷的优势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关注。然而,这种购物方式在提供方便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许多烦恼,有的甚至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电视购物已成为近一时期消费投诉的热点之一。主要表现在:一、夸大产品功能,广告与实际产品不符。市民张女士根据某电视台的一档电视购物节目宣传,购买了一款高效节能锅,实际使用中,发现广告中宣传的高效节能锅比普通的锅耗时更长,根本没有节能效果,更谈不上高效。二、产品质量不尽如人意,没有效果,消费者使用效果与广告宣传的相差太远,宣传样品与实际产品不符。三、电视购物广告宣传不详细,大多介绍商品,而很少介绍商品的厂名、厂址。四、售后服务无保障。消费者王先生购买了一部手机,使用后发现该款手机的功能被夸大,找到电视购物的客服,客服让王先生去找厂家售后服务,就这样被推来推去,问题得不到解决。大多数电视购物机构只销售商品,不负责售后服务,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增大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

  针对电视购物中存在的问题,沈阳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谨防消费陷阱。一、尽量到信誉好、规模大、售后服务完善的商家去选购。二、理性对待广告宣传,不要盲目轻信广告中的绝对化的宣传语言,保持清醒的头脑。三、应多渠道,多方面了解商品信息,结合自身的实际需求有选择的购买商品。四、应尽量多了解所购商品的生产厂家、产品标准、售后服务方式等重要信息,务必先验货后付款。五、购买商品时,要索取购货凭证,如发票、三包卡、服务卡、保修证等,以便产生纠纷后有据可查,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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