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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消委会消费警示,手机维修要当心 填写记录好维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6 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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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翠屏区消委会接到多位消费者投诉,称所购手机在三包期内出现故障,经营者不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规定》履行法定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究其原因:一是有的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对送修的手机未督促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二是未仔细检查维修记录内容(有的记录无接件时间,无故障情况,甚至未盖章等);三是投诉反映不及时,错过退、换货的有效时间。

为此,翠屏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手机、维修、投诉过程中注意以下几点:

一、到信誉好的正规手机经销单位购买手机,并注意保留好购物发票、“三包”凭证、手机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二、当手机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及时联系销售商到指定维修点维修,并要求维修人员填写详细的维修记录,内容包括:手机故障现象,做了什么样的处理和维修,更换了那些零部件,送修和修好的时间,维修人员签名盖章确认等等,作为日后维权的依据。

三、如果手机在退、换货期限内出现故障,并符合退、换货条件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销售商作退、换货处理;如双方有分歧,销售商要求做检测的,消费者一定要求销售商留下书面材料,写清楚手机出现的故障,送检时间,在检测结束后要认真检查自己的手机,防止销售商将手机维修好逃避退、换货责任。

四、消费者在手机购买、维修过程中遇到上述侵权行为,在与商家沟通未果的情况下,要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事发所在地的工商所投诉举报站或消委会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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