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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消协发布消费警示:谨慎购买保健食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06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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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各级消协近期不断接到保健品消费投诉,反映一些不法销售人员利用节假日推销假冒伪劣保健品,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成都市消协日前发布保健品消费警示。广大消费者要维护自身生命健康权益,购买保健食品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查看产品标识,区分保健品和药品。保健食品的标识为“食健字”,药品标识为“药准字”。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

  二是要查看批准文号。正规公司生产的保健产品外包装上印有“食健字(××××)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字样,没有批准文号的保健品一定不要购买。

  三是要防范上门推销。日前,一姓赵的消费者称,他从上门推销员手中购得一叫“富硒灵芝宝”的保健品,并听信推销员的虚假宣传,误作治病良药给身患癌症的妻子服用,导致其妻病情延误,含恨离世。

  四是一些销售人员打着“咨询义诊”招牌,以免费赠送产品为诱饵,在小区内开展推销活动,诱骗中老年人消费。销售者通常把保健品说成是药品,谎称由著名专家研制、大型药厂生产,肆意夸大疗效,诱骗消费者上当。

  五是发现假冒伪劣保健品要及时投诉举报。假冒伪劣保健品一般都是本地生产、异地销售,销售者往往通过搞假会员制、非法传销或组织消费者到风景区“疗养”、“旅游”等伎俩骗取消费者信任,敛足钱财后便销声匿迹,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很大困难。因此,消费者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投诉举报。

  成都市消协还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对保健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和销售保健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希望企业以诚信为本,不作虚假宣传,在产品宣传中明确告知消费者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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