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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质押物是怎样认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1-19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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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物是什么?可能很多人听到一头雾水,实际上就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的某项财产,在质押期间,接受质押的一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如变卖等,这时候如果质押方把质押物偷回了,这个行为不知道是否犯法,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盗窃质押物是怎样认定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盗窃质押物是怎样认定的

  盗窃罪保护的法益,除所有权之外,还应包括他人的占有(持有)权。出质人窃回质押物,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了质权人的合法占有权,构成盗窃罪。

  二、抵押物和质押物区别是什么

  1、抵押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质押物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转移占有;质押物会转移占有。

  3、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借款人需到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三、盗窃罪从重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盗窃质押物是怎样认定的”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出质人窃回质押物,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了质权人的合法占有权,构成盗窃罪。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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