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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质押再质押是利好吗?怎么认定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8 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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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质押再质押一般是利好,解除质押属于中性信息,大家既要看到其优点也要看到缺点。解除质押需要缴纳利息,会对企业形成负担。更多关于解除质押再质押是利好吗?怎么认定的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解除质押再质押是利好吗?

  1、一般来说股票解除质押是利好,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解除是中性信息,可能因为公司现金流充裕,毕竟质押要缴纳利息,会对企业形成负担。

  2、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就是上市公司的最大控股股东把他持有的股票(股权)当作抵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或为第三者的贷款提供担保。

  3、解除质押就是把押在结算公司的股票赎回了,降低了公司的资产风险。

  4、首先,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本身的财务情况可能好转,间接地有利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其次,股东解除质押表明股东认为未来的股价可能会上涨,上涨之后的股份能够质押更多的贷款,所以会做解除质押的操作。

  二、怎么认定的

  1、确认客户拟作为质押物的物资是否属于银行要求的品种范围。

  2、确认客户物资存放仓库是否为标准仓库(按照要求,企业作为质押物的物资不宜存放在该企业的自管库,而应存放至与该企业无关联关系的标准仓库)。

  3、对仓库的硬件条件和仓储经营管理的资质进行综合考评认定。

  4、质押物和质押物存放仓库经认定后,方可进入授信申报的程序。

  三、质押职权具有哪些特点

  1、质权的从属性。质权的从属性是指质权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因为质权是以担保债权为实现目的的,因此,质权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当事人可以为将来的债权设定质权,也可以在设定债权时设定质权,但实现质权时必须要有主债权的存在。质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质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

  2、质权的不可分性。质权的不可分性是指质权与抵押权一样具有不可分性,即质物的全部价值担保债权的全部。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全部,即使债权部分受到清偿也不受影响。换言之,即使债务人清偿了大部分债务,仅有少部分债务未能清偿,质权人也必须抗未清偿的债权对全部质权标的行使质权。质物部分灭失的,未灭失的部分仍然担保全部债权,而不能相应地缩减质权担保的范围。

  3、质权的物上代位性。质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权标的的代位物上。如《担保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法律快车小编温馨提示:对于解除质押,大家要分析利弊,不要只看到其一面。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解除质押再质押是利好吗?怎么认定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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