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朋友们会开家商铺或者是开家公司,而这样的话就要注意一下具体的营业方法,在经营的过程中要注意经营的正确方法,避免出现非法经营的情况,那么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最重要的犯罪主体是谁?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中的犯罪主体是谁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才能构成。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如何量刑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违反本法规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的,除将其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外,并可由公司给予处分。
三、什么是非常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中的犯罪主体是谁的相关知识,大家在经营的过程中还是要注意多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出现非法经营的情况是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如果大家对此还有不明白的建议,也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