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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网络游戏盗号者在南京一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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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0 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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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16日对一起网络游戏盗号案做出一审宣判,以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分别判处赵某、闫某有期徒刑3年8个月、2年6个月;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谢胡斌等有期徒刑4至1年不等的刑期,9名被告人均被并处罚金。

  2009年至2010年间,北京某计算机信息技术公司程序员闫某,按赵某的要求,先后对用于非法获取《新奇迹世界》《魔兽世界》《冒险岛》《永恒之塔》《龙之谷》等网络游戏中用户账号、密码的盗号木马程序进行破解及免杀升级,闫某从中非法获利共计20余万元。赵某则将经闫某做过破解及免杀升级的针对《新奇迹世界》《冒险岛》《龙之谷》等网络游戏的盗号木马程序卖给赵俊、谢胡斌等人,赵某从中非法获利共计7万余元。

  我国1997年刑法就规定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七)又增设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涉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有关法律人士认为,本案的宣判,有利于有效遏制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的势头。

  延伸阅读:量刑 刑事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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