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砍自家树没申报被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5-22 23:14
人浏览

  核心内容:砍自家种的树,却被公安找上门,后因构成滥发林木罪被判刑。什么是滥伐林木罪呢?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与处罚又是怎样?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赵老汉是凤阳县府城镇人。2005年的时候,赵老汉眼瞅着自己村里的水塘四周有不少空地,便和子女在空地种上了许多杨树。2012年,因儿子急需筹钱还债,赵老汉便想着把已经成材的杨树给卖出去。随后,赵老汉在未向林业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找到附近的村民,帮助其将609株杨树全部“放倒”。就在其准备将树木卖出时,却被公安机关找上了门。经鉴定,赵老汉砍倒的杨树,立木材积近40立方米。

  前不久,凤阳县法院介入审理此案。考虑到赵老汉的行为虽已构成滥发林木罪,但鉴于其行为并非恶意,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700元。

  一、滥伐林木罪概念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二、滥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三、滥伐林木罪处罚

  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四、滥伐林木罪相关法规

  (一)[刑法条文]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四款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二)《森林法》

  第三十九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 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 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