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女子如厕手机照明 无耻流氓尾随抢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5 16:14
人浏览

  一个40多岁的男子因妄图抢一名如厕女青年的手机,3月31日被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9年4月22日晚上8时许,王某某到郑州东新区作案采点,转了两个多钟头至晚10时许仍没有收获,只好准备收兵回营。正当他走到某高校附近的厕所旁想方便一下时,突然,发现一名女子用手机屏光照明如厕,顿起抢劫该女手机意念。看看四周无人,被告人王某某一个箭步窜到已经进女厕门的那女子身旁,抓住她的手机就想往外跑。女子不甘示弱,不但紧紧握住手机不松手,而且又突然大声呼救抓坏人。二人撕拽到外边后,被告人王某某发现有人顺着那女子的喊声向这边厕所奔来,感到不放弃此次行动不行了,于是,他只好松开那女子的手,向黑暗中逃窜。然而,他没料到的是,刚跑了几步却被闻声赶到的民警和群众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属于犯罪未遂,决定对其作了上述从轻判处。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