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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丢一件外套换来了十个月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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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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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今年1月23日晚,卢某与杨某、田某、吕某等人在宝山区蕴川路北上海广场三楼金鼎红KTV内娱乐消费。当晚11时50分许,杨某在金鼎红KTV主通道殴打朱某。在旁搀扶朱的许某劝阻后,遭杨某、田某、吕某等人殴打。许某逃离后,田某、吕某、卢某等人在该广场三楼至四楼自动扶梯上追上许某,继续殴打。其间,田某持刀朝许某的胸、腹、肩等处刺戳。许某因胸、背部等处被刺戳并因头、面部受钝性暴力作用致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

  翌日凌晨,卢某来到韩某暂住地。韩明知许某被田某、吕某、卢某等人殴打致死,仍按照卢某的指使,将卢某交其的吕某作案时所穿外套丢弃。

  同年2月1日,韩某主动交代了其受卢某的指使、将吕某作案时所穿外套丢弃的事实。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被告人韩某明知卢某等人共同对许某实施加害并致许死亡,仍受卢某的指使,将吕某作案时所穿外套丢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认定被告人韩某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而指使韩某毁灭证据的卢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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