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打工仔伪造贩卖军队车辆牌照被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6 14:49
人浏览
一伙同乡为了赚钱目无国法,大肆进行生产贩卖军队和地方的机动车号牌活动。近日,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分别以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曾录萍等8名被告人8年半到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来自同一省县的曾录萍、胡伟富、李其河等8人于2006年3月到上海打工,因找不到理想的工作,为了赚快钱,便干起了伪造汽车牌照的活动。

在曾录萍等人的筹划下,从2006年7月起,他们为获取非法利益,购进了制作机动车号牌的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在借租的二处房屋内生产伪造机动车牌照。他们采用在公共场所散发制假名片和手机联络买家等方法,雇佣他人专门负责将伪造好的机动车号牌,送到事先联系好的买家处,以每张50到100元的价格与他人成交。到案发时的5个多月时间里,被告人向外贩卖伪造的军用和各省市的机动车牌照达6000余张,从中牟利。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非法生产、买卖军用标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l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法律问题,进入法律快车,免费咨询助您解决问题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