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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窃贼监外执行期间偷盗警车获刑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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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7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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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家乡犯下偷盗罪行而被监外执行,不料该男子不好好改造,未过半年又跑到广州来偷警车!日前,广州铁路运输法院以偷盗罪对这名湘籍男子判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撤销其家乡法院对其的监外执行决定,将其未执行完毕的刑罚与新罪合并执行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九千元。
  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24岁的阿勇是湖南岳阳人,以务农为生。2006年4月阿勇(化名)因犯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暂予监外执行。免去了牢狱之灾,阿勇又开始了四处游荡的生活。去年9月,他来到广州。9月22日,阿勇悄悄来到广州火车站东附楼二楼东侧通道处,将一辆挂广州车站派出所警牌的摩托车偷走。随后,他将车开到矿泉街一自行车维修店进行拆卸,被闻讯赶来的民警人赃俱获。经查,该摩托车价值九千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阿勇原判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又在监外执行中实施新罪,还公然盗窃警车,情节十分恶劣,请求以盗窃罪对其进行惩处。阿勇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窃取公家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他之前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而且还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依法应撤销暂予监外执行,对新犯的盗窃罪与前罪实行并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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