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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产生矛盾放火报复男友 冲动女子被判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3-12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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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女子与同居男友发生矛盾后,竟在男友家门前放火出气。日前,西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37岁的本市女子马某与男子吴某系同居关系。二人因故发生矛盾后,马某为出气,于今年7月16日23时许携带事先准备的油漆至河西区某公寓吴某家门前,将油漆倒在地上点燃后逃离现场。经群众报警,公安民警赶至现场将火扑灭。翌日,公安机关即将马某抓获,经进一步侦查成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目无国家法律,在公共场所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侵犯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同时考虑马某认罪、悔罪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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