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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哥作伪证出狱弟弟“二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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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2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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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哥俩抢劫哥哥逃跑弟入狱

  检方释法

  丰台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的,构成伪证罪。在本案中,周某将亲情置于法律之上,在庭审中以虚假证言阻挠法庭审判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刑事诉讼的严肃性,损害了法庭的正常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伪证罪。提前被释放的周某将再次成为阶下囚。通讯员游涛

  晨报讯(记者武新)为了弄钱花,周家兄弟联手抢劫。案发后,周某被抓获,其哥哥在逃。多年后,入狱的周某因为表现良好被提前释放。然而,原本可以过上正常生活的周某为了包庇正在接受刑事审判的哥哥,竟然出庭作伪证。昨天,记者从丰台检察院获悉,周某因涉嫌伪证罪而再次被捕。

  2001年8月24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与自己的哥哥伙同其他4名犯罪分子,抢走家住丰台区的申家兄弟现金500元,并打伤申家两兄弟。25日零时左右,6人又从丰台区陈某家里抢走现金1200元和一张5400元的存折,并打伤陈某。接到报案后,警方很快便将参与抢劫的周某抓获。在公安机关,周某承认自己和哥哥伙同另外4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抢劫的全部犯罪事实。2002年1月18日,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2年。2009年,周某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被提前释放。

  在周某服刑期间,警方始终没有停止对周某哥哥等人的追捕。2008年9月12日,周某哥哥被抓获。然而,其坚称案发时自己在山东打工,根本不在北京。2009年1月19日,丰台区检察院对周某哥哥涉嫌抢劫罪提起公诉。

  在庭审过程中,已经被提前释放的周某作为证人向法庭作证。然而,检察官没有想到周某竟然为了包庇哥哥而作伪证。据丰台检察院介绍,周某当庭推翻了当年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表示当年的行为都是自己一手策划的,与哥哥无关,哥哥案发时正在山东打工,根本不在北京。由于周某坚持自己的证言,使得法庭审判一度陷入困境。

  此后,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向法庭提供了完备的证据材料,证实周某哥哥参与了抢劫。最终,法院对周某哥哥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10年2月10日,周某因涉嫌作伪证在济南火车站被抓获。被捕后的周某供述说,自己深知作伪证要面临严重刑事处罚,但那毕竟是自己的亲哥哥,所以才在法庭上铤而走险,通过作伪证来阻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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