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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死于甲流 家属称医院延误抢救索赔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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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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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死于甲流,家属称医院延误抢救索赔百万。广东首例甲流死亡病例家属怒称医院延误抢救,院方回应:患者死亡是否与医院有关不能草率下结论。14岁的如花少女陈红弟,已于11月12日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作为广东首个甲流死亡病例,陈红弟的命运引人关注。昨天,在沉默了近半个月后,陈红弟的父母终于向记者说出了心中的想法——“我们也是看了报纸才知女儿是甲流;从来没人要求对我们的女儿做尸检;是医生延误了抢救时间。”陈红弟的父亲陈桂芬称,他们已请了律师准备起诉医院,索赔百万。

面对家属的指责,医院方面出具了书面复函,结论是“患者的死亡是否与我院医疗行为有关,目前我院也不能草率作出结论”。

“我看着女儿一步步走向死亡”

直到女儿死后第4天,即11月16日,陈桂芬和妻子莫惠珍才从报纸上得知,女儿得的是甲流。

陈桂芬写了一封《投诉意见书》,他认为是医院延误抢救时机,致使女儿得不到及时救治,才会造成这样的后果。“我现在要起诉他们并索赔百万,并不是为了钱,我是希望他们记住这个教训”。

他告诉记者,11月12日12点50分,女儿被送到东莞市人民医院第一门诊部;下午2时许,转到东莞市人民医院普济分院住院;但一直拖到下午4时40分,女儿脸色发黑,他和女儿的叔叔愤怒地大声呼喊时,医生才开始手忙脚乱进行抢救,此时,孩子快不行了,医生给家属发了“病危通知书”。

“我就眼看着女儿的脸、手一点点变黑,看着她一步步走向死亡。”陈桂芬说,“之后3个小时的抢救,基本上是无用功,抢救的时机早已过去了”。

11月16日,出现在媒体面前介绍陈红弟救治过程的东莞市甲流救治专家组组长邓念强,被陈桂芬等家属一再指责,“救治的过程中都没看到他,他出来还讲什么?”

看报纸才知女儿死于甲流

11月12日20时20分,陈红弟被宣布死亡,家属随即被叫到医生办公室,死亡证明书中的最后诊断为“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死亡原因为“呼吸循环衰竭”。

“我没有医学知识,但是我也知道呼吸循环衰竭是什么意思,这不就是说断气了吗?”陈桂芬的堂哥生气地说,“这算什么死亡原因?”但家属还是接受了医生的结论,“我们什么也不懂啊。”陈桂芬说。

11月13日中午,陈红弟火化。“从来就没人跟我们说过,暂时别火化遗体。后来他们对媒体公开说,是我们家属拒绝尸检,这根本是胡说!”陈桂芬很生气。“11月13日,专家就已确定我女儿得了甲流,但从来没人告诉我们;哪怕是善意地提醒我们,要当心别被传染,也没人来跟我们说。”

11月16日早上,在广东省卫生厅公布陈红弟为广东省首例甲流死亡病例时,他们才听说此事。怎么就成了甲流了?夫妻俩和亲属怎么也想不通。

此时,陈桂芬和妻子回忆女儿抢救的整个过程,才觉得“医生根本就是判断失误,没有及时把女儿当甲流重症病人来抢救”。

医院复函家长称没延诊误诊

11月17日,在东莞市卫生局召开广东首例甲流死亡病例的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天,陈桂芬和亲人来到东莞市人民医院了解情况,他们坐在办公室时,七八个保安冲进来,生怕他们闹事。

11月25日,东莞市人民医院向陈桂芬出具了一份《复函》,详细解答了家属提出的疑问。最后的结论是:“患者的死亡是否与我院医疗行为有关,目前我院也不能草率作出结论”。

医院认为并未延误抢救时机。14时15分(病人)送入呼吸内科时,急请内科专家医生会诊;16时20分再次请神经内科医师急会诊,“我院医护人员一直不肯放弃抢救”,直到宣布临床死亡。

“甲流病毒是一种新型病毒,医学界对其了解仍不透彻,患者入院后,医院采取了积极的治疗抢救措施,并组织专家会诊……未发现有延诊、误诊,对一些危重病例,并不是医生能在2-4小时内就能确诊”。

医院最后认为,“必须通过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如果鉴定认为医院有过失行为,导致(病人)死亡,医院将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建议家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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