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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余婧:四种途径获取性骚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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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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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北京7月23日讯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余婧今日做客法邦网与中国经济网联合打造的在线访谈特别节目“法眼看经济”时表示,女性可通过人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取得证据。

  余婧表示,我国民事证据规则里面,最通用、最基本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我认证这位男性对我进行了性骚扰,我必须要拿出证据证明我的观点。因为性骚扰的特征导致女性很难取证,只要在生活当中留一个心眼的话,还是可以拿到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的。比如我们经常建议当事人从这么几个证据上下手,一个是人证,一个是物证、书证,还有是视听资料。

  余婧表示,一个是人证,发生这个事件的时候,女性一定要挣脱心中害怕的束缚,一定要制造出比较大的动静。绝对不能让它只是在你们两个人之间知道,要让第三者知道。

  余婧表示,有一些男上司是有头有脸的,你事后提出不恰当的时候,他会给你写保证书、悔过书,这也是有利的证据。像武汉那起官司当中,这个老师就是当时她的上司给她写了悔过书,她就把这个东西存着。最后就是这个东西帮她打赢了官司。

  余婧表示,另外像一些视听资料,就是像录音、录像、照片这些看的、听的证据,叫视听资料。比如说你是长期的受到某一个男同事或者男上司的骚扰的话,你可能就得留个心眼,我得取证。比如我带着录音笔、相机,还有像现在很多的手机,都有录音或者录像的功能。这个时候自己可以机敏一点,自己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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